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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經寫信給抄襲我的賣家了~


我不需要她公開道歉~只要私底下跟我表示歉意~並保證日後不再抄襲我的文章~不再模仿我買貴退差價的做


法~我們各過各的~井水不犯河水~


但~如果~我得不到善意回應~


台灣時間5/17中午12:00~我就會公布抄襲者網頁的連結~



如果她把網頁刪除也沒用~因為抄襲的網頁我都已經複製~


這件事~起因是不斷有格友跟我提起~有另一部落格內容跟我相似度太高~


還以為"她"是我的朋友~


而我一直忙碌~沒在意這件事~


昨日抽空看了~才驚覺~不出來制止她~我所有的心血會變成她的巧思~


說實在~我很難過~但~我一定會加油~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~


在這個提倡智慧財產權的年代~希望大家支持"對"的事情~


感恩~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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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l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